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院長吳偕林發布知識產權法院工作運行情況
2015年9月9日(周三)上午10:00,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院長吳偕林發布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工作運行情況。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成立于2014年12月28日,2015年1月1日正式運行。8個月來,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直接關心指導下,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按照當好先行者、排頭兵的要求,緊緊抓住基礎性、全局性、緊迫性的工作任務,緊緊圍繞“專業化、國際化、權威性和影響力”的發展定位,邊建設邊探索邊總結,以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深化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機制建設、提升知識產權審判影響力為主要抓手,科學謀劃,積極作為,全面推進法院建設、審判、改革等各項工作。下面從三個方面介紹一下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的情況。
一、機構和人員情況
根據中央和上海市委的決定,以及編制部門的批復意見,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與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合署辦公,實行“審判獨立、行政(黨務)合署”的模式運行,即上海知產法院審判業務依法保持獨立,其他工作與三中院合署。目前設立兩個審判庭,即知產審判第一庭和第二庭,下一步還將成立技術調查室,其它立案、執行及綜合管理事項均由三中院承擔,體現了機構精簡、高效、扁平化的特點。
上海知產法院目前在編人員27名,院長、副院長各1名,兩個審判庭各設1名庭長(不設副庭長),組建時已經從全市擇優選任了首批10名知識產權法官。法官平均年齡43.6歲,從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平均年限8.4年,均為本科以上學歷,其中,博士3名,碩士10名,有2名法官系全國級審判業務專家,體現了法官專業化、職業化、高素質的特點。
二、工作成效
(一)全面履行審判職能,主動服務科創中心建設
一是著眼大局,完善服務舉措。深入學習貫徹上海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意見》,研究出臺《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服務保障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意見》(簡稱“26條意見”)。立足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分別就更新司法理念、確立裁判規則、破解保護難題以及健全工作機制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與張江高新區管委會簽署合作備忘錄,建立合作機制,同時在園區掛牌成立“全國審判業務專家陳惠珍法官工作室”。
二是依法履職,嚴格公正司法。8個月來,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1052件,其中知識產權行政案件1件,申請訴前停止侵害知識產權案件1件,申請訴前保全案件12件,民事一審案件598件,民事二審案件440件。
從涉及的案由看,涉專利權案件320件;涉著作權案件571件,其中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案件276件;涉商標權案件71件,其中涉申請馳名商標認定案件14件;不正當競爭案件34件,其中涉技術秘密案件6件;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委托開發合同、特許經營合同等案件54件。
從裁判結果看,依法公正審理了英國勃貝雷有限公司、意大利古喬古希股份公司、法國拉法基股份有限公司、美國奧托恩姆科技有限公司等涉跨國企業知識產權訴訟案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知識產權合法權益。在當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調解各類知識產權糾紛案件,調撤率為49.62%。
(二)全面落實改革要求,推進審判機制改革
一是專業化審判格局初步形成。按照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的審理特點對兩個審判庭按照案件類型進行專業分工,統一審理一、二審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為培養專業化法官和統一裁判打下基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智庫建設。先后聘任首批特邀科學技術咨詢專家和特邀知識產權咨詢專家,建立知識產權審判專家陪審員庫,并制定《特邀咨詢專家使用辦法》,為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提供了良好的技術支撐和理論保障。
二是合署辦公模式順利推進。積極探索形成與三中院合署辦公體制下的各項工作機制。建立兩院審判委員會聯席會議機制,研究討論兩院之間的工作銜接或者審判管理重大事項。制定《知識產權案件立審執工作銜接規定(試行)》,確保知識產權案件立案、執行工作的平穩有序,取得了較好實踐效果。
三是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初見成效。制定院、庭長辦案規定,明確院、庭長包括審判委員會委員帶頭辦理重大案件的范圍、數量等,實現院庭長辦案常態化。8個月來,院、庭長參與辦案占全部案件數的21.2%。落實合議庭負責制,制定審判委員會、法官聯席會議和專業法官會議工作機制,已結案件均沒有提交審委會討論,全部由合議庭獨立作出裁判。落實法官助理職責,強化審判輔助職能作用發揮,進一步解放主審法官、提升審判效率,并為培養法官儲備人才打下基礎。
四是創新庭審程序,提升庭審效率。針對知識產權案件往往有多個爭議焦點的復雜情況,打破固有的全案按照法庭調查和辯論兩個階段進行的程序,以每一個爭議焦點的審理為一個環節開展法庭調查和辯論,使當事人陳述事實與辯論觀點一氣呵成,突出每個爭議焦點審理的完整性,增強庭審的針對性,有效查明案件事實,提高審判效率。
五是強化分類管理功能。針對上海知產法院已經具備人員分類管理條件的特點,運用信息化手段優化審判管理系統,強化法官、法官助理等人員分類管理考核。
(三)全面加強審判功能延伸,不斷提升上海知產法院影響力
一是強化司法公開。法院成立時即同步開通中英文版互聯網站和官方微博,7月份又開通了公共微信平臺。上海知產法院第一案等多起案件的庭審通過電視、網絡、手機電視進行直播,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監督,開展“4?26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周”系列活動,舉辦2次公眾開放日活動,取得良好的社會反響。新聞宣傳工作全方位、全媒體推進,積極回應了社會公眾對上海知產法院司法公開的需求。
二是積極開展司法交流。成立以來,先后有10多批國內和國際相關領域人員來上海知產法院開展交流。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上海代表處、美國商業軟件聯盟北京代表處官員、英國駐華大使館高級知產官員、歐盟貿易總司知識產權官員、英國知識產權企業法院首席法官以及臺灣地區智慧財產法院的法官等,均在交流中對上海知產法院成立以來的工作和改革探索表示贊賞。
三是啟動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評估。與同濟大學法學院簽訂合作協議,對上海知產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進行評估。通過建立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的司法公信力評估指標體系,準確認識知識產權司法公信力的現狀,掌握影響或者制約司法公信力的具體因素,制定針對性的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舉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上海知產法院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意見》的要求,積極落實上海知產法院三年發展規劃,在“專”字上做文章、下功夫,抓好“服務保障科創中心建設26條意見”的落實,不斷增強創新思維、前瞻意識、國際視野,繼續深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機制改革,充分發揮司法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主導作用,著力破解知識產權保護難題,為“一帶一路”戰略實施、自貿試驗區建設和科創中心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司法服務。
(一)進一步深化專業化審判體制機制改革
一是完善專業化審判格局。根據涉自貿區案件發展趨勢和特點,探索成立涉自貿區案件專項合議庭;并根據專利、計算機軟件等與科技創新密切相關的案件類型特點,探索與之相適應的專項合議庭運行機制。
二是完善“四位一體”的技術調查認定體系。完善由技術鑒定、技術調查、技術咨詢、專家陪審組成的“四位一體”技術事實調查認定體系,明確技術鑒定人員、技術調查官、技術咨詢專家、專家陪審員等參與技術事實查明的專業匹配、角色定位和方式路徑,著力破解知產案件技術事實認定難題,增強技術事實認定的客觀、準確和高效,促進知產審判專業化、民主化。
三是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和參與國際知識產權規則制定
充分利用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國際交流(上海)基地的作用,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引領國際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規則的制定,發揮好基地的研討、交流、輻射作用,提升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國際影響力,力爭成為亞太地區最受青睞的知識產權案件訴訟首選地之一。
(二)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落實服務科創中心建設工作舉措
一是完善嚴格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制度。著眼破解知識產權保護中的技術事實認定難等問題,著力在審判工作中準確把握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和技術秘密等不同類型的司法保護原則和司法裁量標準,形成各類案件審判指引;通過運用證據規則,引導權利人選擇依據損失確定損害賠償的方式,最大限度呈現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嚴厲懲治各類侵權行為,加大懲罰性賠償力度,有效保護權利人利益,更好保護創新。
二是完善知產審判訴訟便利和司法服務延伸機制。運用“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思維,進一步打破時間、地域對案件審理的限制,構建在線審判平臺,打造網絡法院、智能法院、移動法院。落實與張江高新區管委會的合作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巡回審判、園區法官工作機制,發揮好“全國審判業務專家陳惠珍法官工作室”的作用,促進知識產權糾紛在園區的有效預防和就地解決。建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志愿者服務機制,健全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和司法建議工作機制等。
三是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機制。積極引導當事人選擇委托調解、專家調解、行業調解、仲裁等方式解決各類知識產權糾紛,健全訴訟與調解、仲裁等非訴解決糾紛機制的有機銜接和規范。探索建立對知識產權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機制。
(三)進一步推進陽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設
一是加大司法公開力度。深入推進落實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等司法公開工作,進一步優化網站公開功能,建好用好微信、APP等公開平臺,推動庭審直播常態化,打造透明法院。
二是主動接受代表、委員監督。進一步完善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和旁聽庭審制度;建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日常聯絡制度,主動聽取代表、委員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加大對代表、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辦理力度。
三是完善特邀監督員制度。建立一支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科技人員和社會各界人士組成的特邀監督員隊伍,發揮其連接社會公眾和法院的橋梁紐帶作用、信息傳遞作用和監督反饋作用,共同為上海知產法院的健康發展護航。
(四)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建設
一是嚴格管理隊伍。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學習鄒碧華同志活動,認真落實中央關于防止干預司法、過問案件“兩個規定”和《上海法官、檢察官從嚴管理六條規定》,研究細化抗干擾措施,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敢于擔當、勇于創新、廉潔公正的知識產權法院隊伍。
二是加強專業化、國際化培養。按照人員分類管理的要求,抓緊建立技術調查官隊伍,堅持知識產權審判專業化、國際化人才培養方向,進一步完善培養途徑和方法,加大與專業機構的人員交流力度,切實提升法官和審判輔助人員的能力素養,更好適應知產審判新形勢新任務的發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