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甲木律師簡介
呂甲木,二級律師,浙江海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兼任浙江省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主任、浙江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寧波市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民革寧波市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委員,曾任11年寧波市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主任(侵權法專業委主任3年,知識產權專業委主任8年),被聘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例指導研究(北京)基地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專家咨詢網專家、浙江省商業秘密領域智庫專家、浙江省公益知識產權專員、寧波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寧波仲裁委仲裁員、寧波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獲“浙江省知識產權宣講活動先進個人” “浙江省優秀專業律師(知識產權類)” “寧波市十佳律師”“寧波市領軍型名優律師”“2020年度寧波市法學會系統先進個人”“2020年度寧波律師新聞人物”“寧波市律師行業民法典宣講先進個人”等稱號,入選寧波市法學法律人才庫人員(知識產權法學專業)。2013年10月,作為浙江省唯一、全國七名專利律師代表之一受邀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席專利審判座談會。
典型案例:
1.利百代公司非法經營無罪辯護案,作為迄今寧波唯一的刑事典型指導案例入編《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09年第1期。
2.敖某訴飛利浦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案,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知識產權報》《浙江日報》《寧波日報》頭版、浙江電視臺、寧波電視臺等媒體進行了專題報道,入選2011年度浙江省法院十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3.聯源工貿公司訴南蕾公司侵犯著作權人身權、財產權糾紛案,獲“2009年浙江律師優秀知識產權案例獎”,入選寧波市法院2009年度十大典型知識產權案例,入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主編的2010年卷《案例指導》。
4.夏某訴成亞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在沒有實物的情況下,憑增值稅發票和圖紙,成功贏得二審法院的確信,認定現有技術抗辯成立,不構成侵權。
5.潔達納米公司訴深圳市泰鼎豐公司侵害方法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一二審全額支持索賠額80萬元,并執行到位,入選2015年度寧波市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例。
6.暢想公司與中晟公司、中源公司互訴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入選2015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識產權保護案件和全國法院50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件,被評為2016年度中國知識產權實施論壇十佳優秀知識產權案例,寧波市首屆十佳以案釋法典型案例(寧波律師行業唯一)。
7.“某力”商標侵權案,索賠5000萬元,調解結案,很好的實現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與經濟效果的統一,入選2018年度寧波市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例。
8.冠業電器公司訴鴻坤電器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通過調查并由海關查扣被訴侵權產品,一、二審法院判決侵權成立。
9.長青家居用品訴上市公司文化長城股份公司等侵害作品復制權糾紛、侵害作品發行權糾紛、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法院確認實用藝術作品上的圖案直接按美術作品予以保護。
10.奧柯公司訴鄔某專利權權屬糾紛案,法院確認單位未對技術問題予以立項、技術攻關,不構成職務發明。
11.上市公司金鷹股份與阿爾特股份技術服務合同糾紛案,標的1000萬元,涉新能源電動汽車動力總成合作開發,事先通過模擬法庭演練,最終勝訴。
12.上市公司威龍葡萄酒股份與威龍卡斯菲葡萄酒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歷經2年訴訟,獲賠100萬元,入選2019年度臺州市法院10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13.株式會社島野訴寧波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成功將全球自行車巨頭禧瑪偌株式會社島野的發明專利權宣告無效。
14.“海某鮮”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攬子調解案,入選2020年度寧波市十大知識產權事件,是迄今為止司法局、律師系統推薦的知識產權事件首次入選。
主要學術成就:
1.專著《侵權法原理與判例研究》由法律出版社于2013年6月公開出版發行。
2.主編《知識產權保護理論與判例研究》(本人撰寫18.27萬字,占57%),由知識產權出版社于2017年5月出版。
3.《民法典編纂中若干問題的探討》發表于《寧波大學學報》2003年第2期。
4. 《利益平衡下的知識產權法定賠償制度》獲2009年浙江省律師實務理論研討會三等獎。
5.《論商標權保護的界限——以涉外定牌加工商標侵權問題為視角》在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主辦的“中國知識產權實務論壇(2011)” 上被評為十佳論文。本次論壇十佳論文中由律師撰寫的論文只有六篇,其余四篇為法官撰寫的論文。浙江省僅此一篇論文獲獎。
6.《也談定牌加工》發表于《中國知識產權報》2012年1月13日06版。
7.《專利許可合同應注意的幾個關鍵問題》發表于《中國知識產權》2012年4月(總第62期)。
8.《加工貿易中的專利侵權問題研究——以專利產品的制造者為視角》被評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2013年年會十佳論文。
9.《論先用權必要準備的認定》被評為中國知識產權法律實施論壇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2015年年會十佳論文。浙江省僅此一篇論文獲獎。
10.《論比例原則下的知識產權法定賠償制度》被評為中國知識產權法律實施論壇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2016年年會十佳論文。
11.《知識產權民事訴訟舉證問題研究》被評為中國知識產權法律實施論壇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2017年年會十佳論文。
12.《商標先用權抗辯問題研究》被評為中國知識產權法律實施論壇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2018年年會十佳論文。
13.《論商標在先使用抗辯的構成要件》發表于《中華商標》2020年第02.03合刊。
14.《知識產權訴訟中的懲罰性賠償制度》發表于2021年5月10日《寧波日報》。